8月15日,星期六。温州市纪委纠风办的工作人员到温州楠溪江风景区检查,记者随同采访。
一辆带有“警”字标志、牌照为“浙·CD007警”的小轿车吸引了检查人员的视线。经向驾车人了解,这辆车是龙湾司法局的,而驾车人是司法局的司机,今天是来游泳的,来了两个人,还有小孩。
“车开出来领导知道吗?”检查人员问。
“领导不知道。”司机回答说。
另一辆同样带“警”字牌照的吉普车,经查是岩头派出所的。车上的几个人也回答说是游泳的。当检查人员说“警车不能开过来游泳”时,吉普车一加油就开走了。
装有警灯等标志的公检法、工商等单位的执法用车,不仅一两辆地出现在周末的郊外游泳场上。
一辆从车牌号上不易看出姓公还是姓私的车辆“浙C·B5031”,经查是永嘉工商所的。问司机来这儿是干什么来了,回答说“陪客人”。
“这车平时是干什么用的?”
“查案子用的。”司机说。
当检查人员追问“查案的车怎么用来陪客人了”,司机支吾了一会儿后说:
“打开天窗说亮话吧,一方面所里研究工作,一方面领导也在。跟领导一起研究,研究以后下来,吃了中午饭就走。”
来办公务?说是也是,说不是也不是
又检查一辆欧宝小轿车,司机说“带朋友来旅游区看看”,“他们都没看过这里,是浙江海洋渔业公司的朋友”,车“是单位的”。
经查验行驶证,车是市公安局的。司机不太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,当工作人员说是为了了解情况时,这位司机说出如下一些“想法”——
“别太过分了,太过分就没意思了。”
“现在整个社会风气就是这样子的,有些事情适度一下就行了。”
“你说公务吧,说是也是,说不是也不是。到这里来当然不是公务了,可这也说不清楚……”
检查人员对风景区停车场值守人的调查结果,不容乐观。
一位正在值守的工作人员说,这里几乎每天都有公安牌照的车辆:“来干什么?游泳,玩水呗。这里哪儿有坏蛋给他抓?”
检查人员指着一辆公安牌照的车问另一位看车的工作人员:“你知道这车是谁开过来的吗?”得到回答:“知道”、“还在下面游泳,没有上来。”
检查中,带有明显公安标志的车辆比较容易被现场检查出来,但在温州楠溪江风景区这一个点的“公车私用”的现象,显然绝不是个别。
温州市纪委纠风办下大力查处公车私用的违纪现象,并组织了暗查。
记者了解到,在接连两天的暗查中,工作人员对温州市的宾馆、饭店和旅游风景区的396辆汽车逐一登记、检查,仅在现场查实属于公车私用的,就有42辆,其中,37辆是执法机关的,另5辆是党政机关的。
对此,温州市纪委将采取进一步的整顿措施。
摘自《北京青年报》